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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包银饰品冒充真金 典当铺里露出马脚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金灿灿、沉甸甸的金手镯和项链被火烧后,竟然只有一层金皮。原来,犯罪分子为牟利,将金包银饰品当作真黄金典当,以赚取高额差价。经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某、梁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卞某、倪某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以诈骗罪判处王某、张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三个月,各并处罚金。

  2023年12月,几名年轻人经常拿着某知名品牌的金手镯、金项链来到济宁市兖州区的一家典当铺典当。一开始,典当铺老板并未起疑,这些手镯、项链的重量无误,包装正规,还刻着知名品牌的商标,便按照纯金的价格进行了兑换。但随着典当的次数逐渐增加,老板产生了疑惑:这几个年轻人是什么来头,竟然有这么多的金饰品?于是,老板决定用火烧的方式进行检测。没想到检测后,老板发现,这些金手镯、金项链竟然只有一层金皮。典当铺老板随即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刻对涉案饰品进行了扣押,并依法传唤了典当者王某、张某等人。王某、张某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原来,张某偶然了解到,来自江苏的卞某、倪某销售金包银饰品,他们买来后发现足以以假乱真,便萌生了将金包银饰品当作真黄金典当以赚取高额差价的念头。经查,王某、张某等人的诈骗金额达10万余元。

  诈骗案成功破获后,公安民警发现,扣押的金包银饰品内侧都刻有清晰的商标,这些商标和商场里售卖的正规金饰品的商标一模一样。随着对王某、张某等人的审讯逐渐深入以及各地公安机关对协查函的回复,一条在金包银饰品上假冒注册商标的制售链条逐渐展现出来。

  原来,这种带有商标的金包银饰品在全国各地均有出现,河南省、山东省枣庄市公安机关都办理过此类案件。这些案件线索共同指向了广东某家金包银首饰店。

  因案情复杂、跨区域且涉及多链条、多环节,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就案件定性、待查清事实、证据固定情况等案件办理难点进行细致梳理,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随后,公安民警在广东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梁某,并在其店内搜查出尚未销售的带有知名商标的金包银饰品及刻印工具。经查,李某、梁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通过激光打印、手工刻印等方式在金包银饰品上刻印知名商标,并通过网络进行宣传、销售,卞某、倪某从李某、梁某处购买金包银首饰后,再加价进行销售。

  2024年9月,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12/t20241226_16859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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