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中卫市检察机关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中卫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履职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办理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8件。

  

  

  

  

  把依法惩治与综合保护相结合。坚持严格依法惩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批准逮捕食品安全类犯罪1件2人,审查起诉食品安全类犯罪4人。构建“老饭桌”食品安全类案监督模型,对辖区23家“老饭桌”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协助7家“老饭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1家因就餐人数及供餐场所不达标“老饭桌”进行关停整顿。

  

  

  

  把群众需求与公益诉讼相结合。聚焦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问题,对辖区商户使用生鲜灯照明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清查,联合开展现场检查6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行政处罚1件,发放提醒告知书200余份。对部分食品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无标签等食品安全隐患情形,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档口46家、现场整改问题2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责令停产停业15日并吊销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1家,累计罚款2.43万元。

  

  

  

  把法治宣传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利用线下集中宣传与“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平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食药安全理念。坚持举一反三,对辖区盐池滩羊、宁夏枸杞、中宁枸杞等地理标志授权标志使用进行专项监督,对1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宁夏枸杞的经营户立案查处,不断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效果,切实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ajjj/202412/t20241226_9593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