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名学员学成归来,先进经验 “收入囊中”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12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2024年赴东部地区“学习+跟班”成果汇报会暨传导式培训启动仪式,赴江苏、浙江法院跟班锻炼的40名学员分6个组汇报跟班学习收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春莉主持。
今年7月,来自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刑事条线的40名检察人员在省检察院的组织下,怀着饱满的激情和对知识的渴望,分别奔赴江苏、浙江,到法院系统进行为期5个月的跟班学习锻炼,大家都收获满满。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也要充分借鉴东部地区司法机关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我们会把跟班锻炼期间学到的先进司法理念和审判工作经验带回工作岗位,把所学所悟转化为推动云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为新时代检察事业贡献力量。”
“通过此次跟班锻炼学习,结合当前自身的工作实际,我们认为要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并将其转化在刑事检察履职过程中,为云南检察事业添砖加瓦。”
会上,6个汇报组依次发言,既介绍了江、浙法院的先进做法经验,又结合云南检察实践谈了认识体会,提出了下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挂职锻炼的检察官也进行了传导式培训分享,介绍了上海检察机关的先进做法经验,并就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抓好“三个管理”,推动新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交流。
会议要求
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开展赴东部地区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组织云南省检察人员到江苏、浙江法院跨区域、跨系统、跨层级的跟班锻炼,目的在于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接受新思想新理念、学习新机制新举措,熟悉审判业务流程,在参与办案中有效发现开展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精准监督能力,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检察院要以此次传导式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赴东部地区人才培养重要意义的认识,变“要我去”为“我要去”,更加注重检察人才的历练培养,一体抓实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
要高位推动实施,抢抓机遇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人才根基。各地各部门要把赴东部地区人才培养项目作为实现云南检察工作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作为锻造云岭检察铁军的重要抓手,要综合采取派员跟班锻炼、邀请专家授课、互访考察交流、结对深化协作“四位一体”方式,大力推进检察人才培养。派员跟班锻炼要尽锐出战,互访考察交流要务求实效,邀请专家授课要注重效果,结对深化协作要立足实际。
要深化成果运用,多措并举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要根据汇报情况,精准界定受众群体,有针对性地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或本条线进一步组织开展传导式培训,延伸和扩大培训质效,确保本期人才培养成效最大化。要围绕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认真抓好“三个管理”的目标要求,加大学习成果运用,把江苏、浙江的先进经验融入本地检察实践,推陈出新、提质增效。跟班学员要抓住此次难得的学习机遇,自觉加强理论研究,立志争当先进,早日成为检察领军人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汇报会和启动仪式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举行,在省检察院设主会场,各分州市院和派员跟班的县(市、区)院设分会场。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12/t20241213_67617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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