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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检察蓝”跃动在青山绿水间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冬日暖阳下,河南省登封市境内的石淙河清澈见底。而此前,石淙河一度被污染。石淙河水质的变化,得益于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的精准监督。

  1963年,石淙河摩崖题记被河南省公布为“第一批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4月,登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在履职中发现,因大量生活污水排入石淙河,摩崖题记岩体基部受污水冲刷出现腐蚀溶解。

  为彻底解决石淙河水污染问题,做好摩崖题记文物本体保护工作,登封市检察院历时两年跟踪监督,推动属地政府与职能部门完成对文物本体、特殊水体的协同保护。2022年5月,属地政府在石淙河上游建成运营日处理10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文旅部门也将石淙河文物保护正式纳入中远期规划和常态化管理。

  该院以此案的办理为契机,成立嵩山生态与文化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在全市推动文物古迹系统综合治理保护,对全市登记的1497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摸底调查,协调组织全市共212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展开自查自纠,文物管理松散、保护不力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游客到嵩山游玩,环境卫生问题日益凸显。今年7月,登封市检察院接到相关线索后,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历时9个小时对登山主干道进行全线实地走访核实,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采取措施改善嵩山景区环境卫生。

  此外,登封古树名木数量众多,登封市检察院对全市登记在册的7442株古树名木受损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后,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对古树名木保护进行专项整治。

  “我们依托嵩山生态与文化保护检察官办公室,与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内外协作,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互衔接,形成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截至目前,共办理嵩山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6件,织密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的安全网,彰显司法力量在生态文明建设与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让‘检察蓝’跃动在青山绿水间。”登封市检察院检察长程晓东说。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周梦雅)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13_6764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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