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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曲周:为迷途少年制定特别教案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谢谢检察官能够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非常感谢检察官帮助我找到工作,让我自食其力的同时,作为家里的老大还能够补贴家用。”近日,小王来到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润苗”未检工作室,向办案检察官表达感谢。

  此前,因“手头紧”,小王在网吧盗窃被害人刘某、吕某手机,案发后小王主动自首、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认罪认罚。因案发时小王系未成年人,结合相关案件事实,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曲周县检察院最终决定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附考验期6个月。

  为了帮助小王顺利度过考验期,办案检察官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司法社工,共同制定符合小王年龄特点的帮教方案。

  司法社工的社会调查显示,小王性格孤僻,父亲在外打工,母亲残疾在家,日常缺乏亲子沟通,曲周县检察院遂依法向小王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同时,该院“润苗”未检工作室邀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其量身定制家长课程,针对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亲子沟通等问题与小王父母多次交谈并定期进行家访。在检察官的不断努力下,小王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明显改善。

  针对小王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等不良心态,曲周县检察院委托邯郸市麦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其进行帮教,联系心理协会开展个案心理疏导,并进行多次不同形式的“训诫谈话”,帮助其矫正错误价值观念。同时,通过社工组织安排小王到本地商砼厂实验室实习,引导其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并创造性劳动,现在的小王有稳定的收入,且生活规律。

  对于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案网吧证照不齐、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未依法登记信息等问题,在深入调研、走访基础上,曲周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建立网吧接待未成年人专项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形成监督工作合力等整改要求。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全县网吧行业规范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网吧相关场所60余次,立案处罚5件,责令和劝退关停2家。

  2022年,曲周县检察院“润苗”未检工作室正式命名成立。工作室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开展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督促监护、司法救助等工作,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受害未成年人、涉案困难儿童等更好融入社会,携手多部门全面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同时,注重结合办案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依法综合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助推相关部门充分履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记者李雯 通讯员常晓玉 暴俊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01_675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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